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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涉铁段施工图设计

   日期:2019-07-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涉铁段)施工图设计已由长沙市发改委批复立项(长发改审[2019]4号)批准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涉铁段)施工图设计 已由 长沙市发改委批复立项(长发改审[2019]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本次招标的涉铁路段里程K5+000~K9+500,与既有长株城际铁路理工大学特大桥(铁路里程K16+500~K21+100)并行,并行长度约4.5km。道路并行段标准横断面基本按主6辅6布置,特殊段采用主6辅5布置。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规划路幅宽度60m,设计速度为主线60km/h,辅道40km/h。长株城际铁路理工大学特大桥起讫里程为K14+930.826~K22+939.615,桥梁全长8015m,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107国道及芙蓉大道上。本标段总投资额约为5.97亿元 (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   

2.4  项目投资估算: 约5.97亿元 (最终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

2.5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6  设计周期:   发放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提供施工图文件2.7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以及后续服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同时承担如下辅助工作:(1)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专业深化设计核定;(2)及时安排专业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协助处理技术问题和质量安全问题;(3)设计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4)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下发的设计任务书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其    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 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铁道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铁道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 里程不少于2km的市政道路(道路需包含有并行或上跨或下穿铁路内容) 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 路桥及相关专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资格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入围工程业绩和类似项目业绩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3. 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铁路主管部门的设计批复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下发时间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投标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2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7  2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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