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张家口 发电厂车用柴油、汽油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用柴油、汽油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
2.2建设规模:张家口发电厂共安装 8 台 300MW 汽轮发电机组,初装机总容量为 2400MW,增容改造后总容量增至 2560MW。张家口电厂一期 4×300MW 纯凝机组 1995 年建成投产,二期工程 4×300MW 机组于 2001 年内建成投产,并先后改造为供热机组。本次招标是对张家口电厂煤场推土机及其他运输车辆所需车用柴油、汽油进行采购。
2.3建设工期:/
2.4设备名称:车用柴油、汽油采购招标项目
2.6数量:车用柴油(0 号)330000 升; 车用柴油(-10 号)46000 升; 车用柴油(-20 号)46000 升;车用柴油(-35 号)120000 升;汽油(92 号)20000 升。采购量为估量,随气温变化各标号柴油送货量可能有所变化。
2.7交货顺序:车用柴油(0 号)每年 4 月 1 日-10 月 31 日使用; 车用柴油(-10号)每年 11 月 1 日-11 月 30 日使用; 车用柴油(-20 号)每年 12 月 1 日-12 月 30 日;车用柴油(-35 号)每年 1-3 月期间极寒天气使用;汽油(92 号)合同履行期。
2.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厂内加油地点
2.9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10运输方式:公路运输,相关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2.11其他:因招标人无储存设备,合同履行期需投标人每天为厂内车辆送柴油一次(估量 1500 升)、每周送汽油一次(估量 350 升),必须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送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需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备运输、销售柴油、汽油的资格和能力,需提供自有或者合作运输单位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
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与本招标内容类似的一项及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
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7 月 1 日 9 时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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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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