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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环南侧沅丰坝片区污水干管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二环南侧沅丰坝片区污水干管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19】41号文批准建设,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二环南侧沅丰坝片区污水干管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19】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项目投资估算:工程造价约4300万元  

2.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 设计周期:30天,中标后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7 招标范围:北二环南侧沅丰坝片区污水干管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其    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企业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造价金额不低于2150万元的排水管网项目设计业绩。

3.4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资格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不良诚信行为的依据,停止不诚信单位对开福区政府投资项目3个月的投标;(1)对招标项目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2)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缺席开标会议现场的;(3)一年度内,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两次迟到或两次未带身份证原件的;(4)其他不良诚信行为。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的17:00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

账    号:800159739311018

5.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北二环南侧沅丰坝片区污水干管工程项目设计”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7 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8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7月5日(含)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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