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受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的委托,对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宁乡市 关于2019年度烟叶理货业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0623-1975N3103102)进行公开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条件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乡市烟草公司中心仓库内及位处宁乡6个乡镇的烟叶收购站点的2019年度烟叶理货业务外包。项目预算169.75万元。
服务期限:招标期限为3年,合同1年1签。采购人在合同到期后根椐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及有无违规违纪现象等对服务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当年的各项服务工作根据长沙市烟草公司定点供应商评价标准评价合格后,才可承接次年的各类服务任务;连续两年的综合服务工作根据长沙市烟草公司定点供应商评价标准评价为优秀的,合同可续签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且包含打包装卸、仓储理货或劳务服务等相关内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财务状态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提供投标人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一年的财务报表)。
3、信用要求:投标人基本
4、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格证明材料原件)。
第六章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也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供评委计分。
5、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投标人不满足资质要求或响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均视为不响应本次采购的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每天08:30~11:30,14:3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