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岳阳市第十四中校园改造及附属工程经岳发改审[2015]130号批准实施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2、项目
3、建设内容及规模:岳阳市第十四中校园改造及附属工程,包括电气及给排水安装工程、拆除及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等附属工程。工程总投资额约13939892.14元。
4、建设工期:90日历日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6、保修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令)保修
7、招标范围:岳阳市第十四中校园改造及附属工程(详见施工设计图和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登记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办理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至少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 “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拾陆万元(¥26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7月25日12: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