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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华侨城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州华侨城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2019〕25号、永发改审〔2019〕27号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华侨城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永发改审〔2019〕25号、永发改审〔2019〕2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建设

2.3建设规模:巴洲大道(湘江东路-永州大道)全长约1009米,路幅宽36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含巴洲大道南、北两侧各27米宽土石方工程及华侨城项目接驳配套,工程造价约600万元),工程造价约7600万元。东湖路(湘江东路-永州大道)全长约898米,路幅宽2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造价约4800万元。两条路城市道路等级为次干路,总工程造价约为12400万元(最终以永州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5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 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期内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项目监理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巴洲大道(湘江东路-永州大道)和东湖路(湘江东路-永州大道)道路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不少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永州市本地最多拥有两个作为总监的在监工程(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必须配备了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在监项目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在监项目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拟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7 拟任本次投标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投标人性质属企业的,须提供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内连续3个月的由投标人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的;③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④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投标人性质属事业单位的,必须同时提供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内连续3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购买原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或其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3.8其中监理员采用承诺制,评标时不再对监理员的数量和资格条件进行评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69号被列入投标人黑名单的及其他被限制投标的情形,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方式,承诺额度:4万,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作出投标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网上( ),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在永州市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http://124.229.182.226/)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73014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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