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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中新区小哨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横三路(新增路段)工程造价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XDGC-【招】字第2019-001号(KCFW-2019-067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滇中新区小哨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横三路

项目编号:XDGC-【招】字第2019-001号

(KCFW-2019-06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滇中新区小哨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横三路(新增路段)工程造价,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新滇土地开发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横三路新增加建设611.231m,起点为已建成空港大道,终点为规划经十三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为30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地面道路路面结构计算轴载标准:BZZ-100型标准车;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设计道路在片区呈东西走向,是片区雨水排放的重要道路。

2.3总投资约为:12062.15万元,建安工程费约9000.92万元。

2.4招标范围:滇中新区小哨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横三路新增路段工程设计概算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

2.5服务周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从招标人委托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

2.6服务标准:本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工程基本建设等有关规章以及建设部、云南省政府、云南省建设厅涉及项目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文件进行咨询。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审计法》。(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中价协(2009)00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8]91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等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并符合云南省、昆明市的其他相关规定。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7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招标人保留对各标段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一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招标人交予的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

二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或对第一标段中标单位编制(或审核)成果进行审核;设计概算审核,并配合审计部门完成最终审计工作;完成招标人交予的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按照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在一标段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仍参与评标,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排名在其他投标人中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投标人2016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投资在9000万元以上(含9000万元)的市政建设项目,可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及控制或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审计)。业绩证明材料应是含有项目投资金额或规模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项目投资金额或规模的,投标人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同时,还须出具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投资金额或规模,业主证明材料须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名称一致。无法证明企业业绩且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业绩不予认可。

3.4投标人拟派

3.5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其他人员至少6人,驻场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3人,拟派人员除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不少于2人(含2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须注册在投标单位),造价人员各专业配备齐全符合本项目需求,拟派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说明:派驻现场人员只针对一标段,二标段是否拟派驻场人员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7年至2018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2018年审计还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15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7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 )无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1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 (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进行报名,报名时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若投标人属昆明外埠企业,可将以上原件或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寄费每套 1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寄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10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为: (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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