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山县岭坡乡原金矿区周边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试点项目(EPC)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山发改[2016]1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其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0 日内提交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报建图),初步设计经评审后 20 日内提交施工图;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地勘等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
采购部分: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含安装调试)。
施工部分: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内容。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中的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企业近6个月无不良行为纪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拟任本次投标的
3.5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相关要求,包括: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 2家;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所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类似项目业绩,同属投标人.均可为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9日17时00分在衡阳市 网( /hyggzy/)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
5.2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 》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文件6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当日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