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食堂对外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
项目编号:0835-190F16904181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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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内容”。 2、投标单位必须对中标的所有内容进行承包经营,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承包经营;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3、项目内容 序号 经营服务范围 承包经营期 拟选取家数 包组一 天河校区东区食堂承包经营 (该区在校生规模约2200人,建筑面积约2300㎡) 六年(采用3+2+1模式,以合同签订的起止时间为准),自负盈亏。 1家 包组二 天河校区西区食堂承包经营 (该区在校生规模约1000人,建筑面积约900㎡) 1家 注:(1)本项目招标详细要求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2)同一投标单位可以选择只对本项目的一个包组进行投标,也可以对本项目的二个包组均进行投标,但须对所投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且同时参与二个包组投标的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作为其中一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
(3)投标单位必须对中标的所有内容进行承包经营,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承包经营;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并 三、招标和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人民币0万元 开标时间:2019年7月26日9时30分 (提供声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备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须在报名现场查验后退回。 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仍须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提交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报名投标单位集中现场踏勘,请报名投标单位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9:00(
项目组织报名投标单位集中现场踏勘,请报名投标单位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9:00(
(注意:两个食堂不同位置,请投标人注意时间地点) 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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