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醴陵市保障性住房玉屏安置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醴发改(2016)2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2.5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1997、《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供货要求:签订合同后45天内供货到项目现场。
2.8 服务及质量保证:服务内容包括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修期是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免费质保,备件备品3年内有效且不得涨价。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其类别中应包含乘客电梯(型式:无机房客梯B级及以上、消防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同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如为厂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签订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同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且授权厂家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其类别中应包含乘客电梯(型式:无机房客梯B级及以上、消防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设备包的投标。
3.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柒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2019年 7 月 8 日至2019年 7 月 30 日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