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磁浮文化旅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9]56号备案,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一期工程起于凤凰高铁站,到达民俗园站,线路总长9.15km,共设车站5座(含预留车站1座),车辆段1处。
1.2本次招标工程费约180000万元。
1.3 监理服务范围
工程监理范围凤凰磁浮文化旅游项目全线路CPⅠ、CPⅡ、CPⅢ控制网的平行复测与校核、土建工程、车站建安工程、车辆段建安及土建工程、轨道工程、大临工程(梁场建设、便道)、装饰装修工程、通信工程、供电工程、信号工程、综合机电工程、车辆监造等在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协助招标、合同管理、安全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的全过程监理。
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次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以下①或②要求之一:
①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3.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3.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3.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3.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3.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2.3.6 其他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2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