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蒿子港港区千吨级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3]943号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批【2016】2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市鼎力实业 ,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常德港蒿子港港区千吨级码头一期工程,建设1000吨级件杂货泊位两个,并配套建设相应的仓库、堆场、道路和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56万吨。杂货泊位采用2台MQ10T
2.2招标范围:2台MQ10T
2.3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门座式起重机)》A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门座式起重机)》A级资格证书;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