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M4400000707003960001)
1.招标条件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18〕1105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19〕11号)批准,项目法人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 ,建设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的重要水资源配置工程,也是国务院要求加快建设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项目是优化配置珠三角地区东、西部水资源,从珠江三角洲网河区西部的西江水系向东引水至珠江三角洲东部,主要供水目标是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和东莞市的缺水地区。工程由一条干线、两条分干线、一条支线、三座泵站和一座新建调蓄水库组成。输水线路总长113.2km,其中干线长90.3km,深圳分干线长11.9km;东莞分干线3.6km;南沙支线长7.4km。工程设计引水流量80m³/s,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17.87亿m³。工程总工期60个月。
本工程涉及4市5区17镇(街道),包括: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龙江镇、勒流镇、伦教镇,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岗镇、东涌镇、黄阁镇,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东莞市沙田镇、厚街镇、虎门镇、大岭山镇、大朗镇、松山湖管委会,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市光明区。
2.2招标范围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一)监测范围: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所有区域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主要监测单元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交通道路区、土料场区、临时堆场区、弃渣场区、移民安置区等监测单元。
(二)监测内容:
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如有)和水土保持措施等。
(1)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表组成物质、植被等自然影响因素;
2) 项目建设对原地表、水土保持设施、植被的占压和损毁情况;
3) 项目征占地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
4) 项目弃土(石、渣)场的占地面积、弃土(石、渣)量及堆放方式;
5) 项目取土(石、料)的扰动面积及取料方式。
(2)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土流失的类型、形式、面积、分布及强度;
2)各监测分区及其重点对象的土壤流失量。
(3)水土流失危害(如有)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水土流失对主体工程造成危害的方式、数量和程度;
2) 水土流失掩埋冲毁农田、道路、居民点等的数量、程度;
3) 对高等级公路、铁路、输变电、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造成的危害;
4) 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沙化、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5) 对水源地、生态保护区、江河湖泊、水库、塘坝、航道的危害,有可能直接进入江河湖泊或产生行洪安全影响的弃土(石、渣)情况。
(4)水土保持措施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植物措施的种类、面积、分布、生长状况、成活率、保存率和林草覆盖率;
2) 工程措施的类型、数量、分布和完好程度;
3) 临时措施的类型、数量和分布;
4) 主体工程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展情况;
5) 水土保持措施对主体工程安全建设和运行发挥的作用;
6) 水土保持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发挥的作用。
(5)协助办理渣场变更设计管理,办理渣场变更手续等。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为止。
2.4建设地点
工程沿线各市,包括广东省佛山市、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
2.5招标上限价
本项目招标招标上限价为900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上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2.6本项目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项目同期进行招标,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任意1个或2个项目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1个项目。
重要提示:按照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项目的顺序依次开标,依次评标;若某一投标人在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该投标人在施工期环境监测项目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1资质能力、财务及信誉需同时具备:
(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二)应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4星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三)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且2016年~2018年均不得亏损。
(四)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3.1.2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工程合同金额在100万(含)以上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工程规模范围页)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内容页),以及在该项目担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1 (2)被授权人的第二代身份证。 (3)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复印件。 (4)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 注:上述(1)~(4)项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两份内容一致,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无需装订)。 5.3 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4投标人报名前,须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6.1 除图纸外,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A4纸双面印刷。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资格审查方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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