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 拟对湖南省桂阳县光明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塔筒基础预应力锚栓组件制造及服务采购招标(招标编号:GW-ZB-2019-014)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采购内容
1.1.1 项目概况
光明风电场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北部区域,位于莲塘风电场北部和东部,地理坐标界于北纬26°2′~26°10′,东经112°27′~112°33′之间,总面积约 25.2km2,海拔高程在290m~1000m之间。风机布置比较分散,岳临高速S61和省道S214由北向南横穿光明风电场,并将风电场分为东西两片区域。风电场场址距东南面的桂阳县公路里程为56.2km,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光明风电场设计总装机规模为80MW,本工程35kV集电线路就近接入已建的莲塘风电场110kV升压站。莲塘风电场110kV升压站以一回110kV架空线(LGJ-2×240)接入110kV流峰变,其输送容量可满足本工程(80MW)的送出需求。1.1.2 招标标的及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为:
光明风电场36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90米五段塔架和塔筒基础预应力锚栓组件制造(不包括塔架与塔架之间、塔架与机舱之间的连接螺栓)及其相关的服务,包括设备的制造、组装、出厂前检验、验收、包装、运输至工地现场买方机位、现场开箱检查、安装交底、督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缺陷责任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
1.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投资方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1.2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按照不同项目需求,分批次按计划供货:
具体详细供货计划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交货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相应的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制造能力;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投标人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2.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制造的技术规范要求,即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非露天的厂房,配备行车、自动数控火焰切割机、刨边机、卷板机、自动焊机、激光检测系统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投标人选择的预应力锚栓供应商,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2.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基础预应力锚栓组件的制造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的锚栓供货业绩并安全运行两年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