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2017年第一批次市级土地开发项目已由益阳市资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益资发改招核[2019]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益阳市资阳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共分4个标段。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括土地地表清除及外运、田块修筑、犁田层压实、外运表土及回填推平、田埂修筑、人工细部平整、土地翻耕、旱地开发、旱改水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划分4个标段;(同一家单位只可投1个标段)
标段 |
项目名称 |
规模面积 (公顷) |
新增耕地 面积(公顷)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第一标段 |
2017年资阳区张家塞乡沙头镇等9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
42.27 |
35.91 |
339.28 |
5 |
第二标段 |
2017年资阳区茈湖口镇桃林村等11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
82.15 |
71.42 |
535.53 |
5 |
第三标段 |
2017年资阳区长春镇、新桥河镇等7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
46.67 |
38.73 |
375.58 |
5 |
第四标段 |
2017年资阳区张家塞乡堤南村等6个村旱改水项目及桃林村1个土地开发项目 |
75.25 |
67.07 |
457.38 |
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Ⅱ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一标段为伍万元(¥50000.00元),二标段为伍万元(¥50000.00元)、三标段为伍万元(¥50000.00元)、四标段为伍万元(¥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8月1日09:3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