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神华  集中  化工  配电  人民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西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协和医院西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施工(HBSJ-201806FJ-317004001)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6    
核心提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西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协和医院西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施工(HBSJ-201806FJ-317004001)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西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协和医院西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施工(HBSJ-201806FJ-317004001)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806FJ-317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西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经开审批【20187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300床位的门诊医技综合楼,地上10层、地下3

     其他:本项目装配率不少于55%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0920

     合同估算价:57650.0万元

  2.3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级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下同)(网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0711日至20190715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 ”)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07240930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 ”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 ”)将拒收。

7. hbghzb

hbghz
 
标签: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西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协和医院西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施工(HBSJ-201806FJ-317004001)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