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嘉禾县“盘江水库-县城湖泊”库湖连通工程设计招标已由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招备[2019]14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嘉禾县水利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财务及信誉良好;
3.2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河道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
3.3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4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均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1月-2019年6月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5近5年(2014年6月~2019年6月)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独立完成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工程或者库湖(江河、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的设计项目),并且提供的类似项目的合同内容需体现设计内容;
3.6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9〕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9年7月10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