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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村改造项目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及增补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溪村改造项目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及增补工程,已由益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益高行发改[2019]38号文 批准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溪村改造项目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及增补工程,已由益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益高行发改[2019]3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相关保修承诺执行。

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设备、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材料。

服务:提供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拟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按照两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一标段招标金额4427964元,二标段招标金额174585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

二标段:

3.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工程一标段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Ⅱ),二标段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一标段 万元整(¥8万元,二标段 万元整(¥3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账号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账号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9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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