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荆门热电 全厂末端废水零排放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7-208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荆门热电 全厂末端废水零排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湖北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取总包工程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本工程全套设备、材料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并承担末端废水零排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整体调试、签署临时验收签证的全过程的总承包,本工程的绿化恢复属于招标方范围,本工程利旧设备的性能恢复属于招标方范围。本部分原则性地列举了投标方的供货和服务范围、招标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界限,它和本技术规范中“机械设备”、“电气系统”、“仪表和控制”、“土建及安装”等部分所规定的详尽的供货范围一道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 业绩要求:投标方应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与电厂直接签订的国内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EPC业绩,所用技术方案为旁路烟气蒸发,介质温度为300℃以上的烟气。投标方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承包范围或工艺路线的须提供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如经招标方核实投标方证明材料出现不符现象,取消投标资格。
3.2.4 其他要求:投标方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所有投标文件将均被认为是实地考察后编写的,由于考察不充分造成工作项目遗漏,结果由投标方负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方不能因此提出任何关于财务费用和工期延迟的要求,投标方对本工程安全、环境保护、工程质量、工期等管理负有全部责任。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10日09:00起至2019年7月15日17:00时止。
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3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