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章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二期)已由以宜发改投资[2015]104号文件批准建设,由宜章县发展和改革局法规股以宜招标核【2019】40号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有独资),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4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施工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所包含范围为准)。施工图设计必须按照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限额设计。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7计划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
2.8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2797.98万元。工程总承包招标金额为12248.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562.69万元、设计费(施工图设计)76.36万元、预备费609.43万元,预备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报价采用总价下浮率的报价方式,最终项目结算价按中标下浮费率、财政评审确定的单价和计算方法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 施工
3.3投标人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资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19年01月-2019年0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责令停业;
3.6.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处于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开标以前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事故。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9 日下午17:00 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7 月 11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