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铺路423号地块棚改项目方案设计
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开铺路423号地块棚改项目已经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编号:天发改备【2018】54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和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2亩,需征收房屋面积约4.7万平方米,建设定向棚改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形式为高层框剪结构住宅。
2.4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设计周期:合同签定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规范的要求;
2.8招标范围:新开铺路423号地块棚改项目方案设计,包括:①总图及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并配合通过规划局评审;总图、方案、外立面设计完成并配合通过报批工作);②设计相关的配合工作(配合发包方前期相关设计工作;配合初步设计、建筑单体报建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项目建设期间配合项目样品材料选型、效果确认等相关工作)。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4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含)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四、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入围制,即确定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6.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6.2未按要求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7.2报名时间:从2019年 7 月11 日起至2019年7 月 15 日止,每天9:00-11:30,14:3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