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威海发电 4号机低压旁路系统优化改造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威海发电 4号机低压旁路系统优化改造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威海电厂4号机低压旁路系统优化改造项目所需设备,主要包括低旁减温减压阀及电动执行机构1套,低旁减温水调节阀及电动执行机构1套,低旁减温水隔离阀及电动执行机构1套,以及实现低旁控制功能所需的DCS卡件、底板、通讯电缆等相关软硬件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威海发电 4号机低压旁路系统优化改造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自2013年7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3项在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高旁或低旁应用业绩,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以上具体要求,按无效业绩处理。
2.资质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阀门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若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 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参加,同时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的代理商投标均被否决,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11日9:00到2019年7月17日17:00。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