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珠晖区王江村安置点委托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的衡阳市珠晖区王江村安置点委托检测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7]10号、8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共4栋建筑房,占地面积约19817.9平方米,安置户数为408户,总建筑面积约53497.42平方米,其中:住宅43014.6平方米、集体经济用房3159.6平方米,社区物管及地下室面积为7433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桩基检测、沉降观测,主体实体检测、水电检测、室内空气环境检测、节能及门窗检测等其他检测项目。
2.4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划分
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6招标控制价:687547.00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测),符合湘建建(2014)59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批准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节能和门窗节能、工程监测(房屋沉降观测)、道路工程、土工的相关检测项目、参数、指标的能力与资质资格】;
3.3拟参与本项目检测的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行业规范相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其中检测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07月11日至2019年07月15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