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 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2.2 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大坝四期工程环保设施设计及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分析、环保监测结果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及分析、环保设施去除效率及分析、对策措施和建议、结论等。
2.3 服务期:在取得资料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供环境验收实施方案,在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结束30日内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以招标人技术规范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 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整体工程“三同时”验收;主厂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任务;负责检查评价按照环评要求以新带老环保改造完成情况;对厂区设置5口地下水监视井打井、监测;固体废物验收;对大坝一、二期环保设施、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及监测;以及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编制工程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具体服务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三卷 技术规范书”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须具有环境检测资质并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CMA资质认定证书,并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附表中明确有火电厂建设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相关项目且监测标准符合最新国家、行业要求。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300MW级及以上火电厂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相关合同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能够承担相应招标项目、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可从2019年7月12日9:00时起至2019年7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7月12日9:00时起至2019年7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