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湖南新茂智慧能源 的委托,对其梅溪湖国际新城区域能源站项目(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由湘发改能源[2018]567号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49132.39万元。本工程地上三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6805.00M2(地上2609.32 M2,地下4195.68 M2)。能源站供能区总建筑面积337万平方米,总制冷量100MW,总制热量47MW,分期实施实现为梅溪湖国际新城B、C、E片区集中供能。室外供能管网总长度约15km,主要向梅溪湖国际新城B、C、E片区供能,采用整体式预制直埋保温管,管径为DN350~DN900,通过开沟槽埋设、围堰、顶管等方式完成敷设。一期站内工程以及室外供能管网工程建安费用约17659万元。其中站内工程建安费用约7679万元,室外管网工程建安费用约998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施工工期具体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室外管网敷设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提供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梅溪湖国际新城区域能源站项目一期站内工程以及室外供能管网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允许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有一个在监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平台查询为准,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及招标人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监理员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
3.6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节投标保证承诺书格式内容。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由牵头人递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7 月 12 日~2019年 7 月 18 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