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审〔2019〕20号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019-430304--48-01-013069。项目业主为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预算安排及发行债券资金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12km(起止桩号K16+520-K28+520),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其中长潭界至京深线长1km,双向六车道,外侧预留一个车道,路基宽度36.5m;京深线至湘潭北二环长11km,主道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辅道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60m,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主线上跨5处2615m(昭云大道、晴岚路、沪昆-红易路、昭华路和商城路),分离式立交4处,人行天桥16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市政工程等。项目概算总金额约84900万元。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5 检测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
2.6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国家标准检测规范所有内容、国家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竣(交)工验收标准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检测范围、项目、方法、频次、数量)以及质监部门提出的检测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
②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证书。
3.3 具备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认定证书附表应包含工程产品及材料、钢结构、桥隧工程、路基路面等本项目所有检测参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4 拟任
3.5拟任本项目的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3.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9 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从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8日17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