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已由甘发改农经〔2016〕1146号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规水发〔2018〕360号、〔2018〕345号、〔2018〕346号、〔2018〕436号、〔2018〕76号等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省级及受益市县配套、企业自筹等多种渠道筹集,项目业主 为静宁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海建国际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建设任务是以城乡生活、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为促进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和生态环境改善创造条件。供水量3413.43万m3,建设调蓄水池7座,调蓄总容积292万m3,高位水池16座,总容积1.05万m3,泵站14座,对接干支管259.26㎞,农村人饮水厂4座,日处理规模3.9万m3。解决静宁县城及21个乡镇46.3万人的生活、工业、生态及其它用水问题。 本次招标范围为:编制《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报告》、《植被恢复方案》及《林地评估报告》。 3.项目概算:约169.5万元,附测算说明。 4.质量目标:合格。 5.招标内容:编制包括《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报告》、《植被恢复方案》及《林地评估报告》对拟用地范围内的林地进行收集资料,制订调查方案细则,进行勘测、调查等野外作业,以及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文件。 6.计划工期:45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计划分1个标段。 第一标段: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 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3.3 所 有 参 与 本 工 程 的 投 标 人 在 “信 用中 国 ” 网 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4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7近三年在工程建设中因出现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8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信息档案。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 2.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 7月13日0时0分0秒至2019年7月17日23时59分59秒,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6日 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 二楼第 三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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