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 岳阳监控通信分中心项目房建工程第FJ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监控通信分中心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湘发改函[2017]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自筹25%;国内银行贷款7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新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 岳阳监控通信分中心,地块位于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临长岭头路,长岭头路往东北方向连接岳阳大道;西、北邻(原)吉祥石化科技股份 生产基地;项目基地以南是二十亩公用绿地。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岳阳监控通信分中心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共 1 个标段(第FJ1标段),总建筑面积11393平方米(地下不计容面积2361平方米),主要单位工程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m2) |
备 注 |
1 |
监控通讯及路政大楼 |
3059.76 |
396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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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倒班楼 |
4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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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食堂 |
6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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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门房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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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下室 |
2361 |
(地下室不计容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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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上不计容面积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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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9.76 |
1139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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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数值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主要工作内容为总图(含围墙、景观绿化工程)和单体建筑的施工图(含室内装修)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及相应的施工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协调和配套工作。
2.2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交详勘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然后按照初步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出具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提交的详勘资料、设计文件及质量负责。发包人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该审批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图设计所承担的责任。
本次招标总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为12个月,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周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60个月,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至少分别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绩(类似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绩是指:1、最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在1个合同中完成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或高速公路新建房建工程(包含监控分中心、收费站、服务区、隧道管理所、治超站等)的勘察设计。2、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在1个合同中交竣工过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高速公路新建房建工程施工项目(指监控分中心、收费站、服务区、隧道管理所、治超站等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上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的资质、业绩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联合体成员的分工为依据进行考核;5、联合体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含设计监理)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该标段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7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