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2020年中国联通黑龙江运维码化标签集中招标、招标编号: TTSC-LTS-S2019071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电子标签是信息化、智能化网络管理的有效手段,提升网络资源管理手段和能力是资源管理的当务之急。黑龙江联通拟采购电子标签产品,强化对网络资源的管理,提升资源准确性。
1.2 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二维码电子标签--128位机架式标签(52*40) | 张 | 100000 | |
二维码电子标签--128位机架式标签(40*30) | 张 | 100000 | |
二维码电子标签--128位尾纤式标签《(18*40)+(15*15)》 | 张 | 1500000 | |
IC/ID电子标签--电子标签主体1个,现场控制装置1个,护锁器(含安装服务)1个 | 个 | 10000 | |
合计 | 1710000 |
注:数量为预估总量,实际以下单为准。
1.3 采购预算额度:项目总预算400万元、年度采购预算200万元。
1.4 保修期要求:48个月。
1.5 到货时间要求:七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
1.6 框架协议有效期:协议生效后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2 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本单位开出的任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
2.3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与本次采购标的物相关。(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4 投标人具备由国家认证许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授权的物联网通信产品质量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并附国家认证许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授权证书复印件。本次产品检测标准:《中国联通OSS域电子标签平台技术规范(QB QB/CU X13-ABC(DEFG)》;
检测报告须包括如下内容:
序号 | 检测内容 | |
1 | 集中管理 | 依据5.4-5.4.1条款:各类电子标签的操作必须在一个移动终端上操作,必须受控于一个中国联通OSS2.0电子标签平台APP的操作; |
2 | 依据5.4-5.4.2条款:资源查询:手持终端扫描二维码信息,解析二维码信息,获取相关查询信息,通过调用统一库资源系统接口快速查询资源并展示关联资源信息。: | |
3 | 标签质量 | 依据4.2-4.2.1.3条款:a)二维码标签要求采用打印字体,不允许手工填写,应清晰可见,易读取。标签顶端带中国联通标准红底反白LOGO,二维码打印区域底色为白色。二维码标签ID采用128位字符生成,通过中国联通资源清查APP终端予以识别其中详细资源数据信息。b)标签尺寸为两种:一种为40mm×52mm,其中二维码部分为40mm×40mm;联通LOGO部分40mm×12mm。另一种为40mm×30mm,其中二维码部分为35mm×30mm;联通LOGO部分30mm×5mm。 |
4 | 依据4.2.3条款:防水符合IP68防护等级。 |
2.5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依据中国联通集团〔2018〕66 号、中国联通集团〔2018〕383 号、黑联通[2018]140号、黑联通[2019]14号)。,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7.1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和法人代表授权书,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及盖章;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一致。
2.7.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要求。
2.7.3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码化支撑实施服务。
2.7.4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4种产品的样品各一份。
2.7.5付款条款:依据框架协议生成的商城结算单一次性结算。
2.7.6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2.7.7投标人不可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总预算。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07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4.1.2 招标文件
4.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没有 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需开具专票,请联系代理公司并提供公司专票信息。
招标文件费用须使用沃支付账号网上支付,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只需递交全套电子U盘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08 月 06日 13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U盘要求拷贝PDF版投标文件,须与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内容保持一致。(U盘另拷贝一份word投标文件及excel电子版报价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 )“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与前文5.1中截止时间相同。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 未正常上传或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全套电子U盘投标文件为准。同时,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登录 ,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3.1投标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5.1要求的地点递交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 5.3.2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以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为准,现场进行开标唱标。 5.3.3投标人在 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 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地点相同 。 6.2 检测相关费用: 本项目不涉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样品的递交
7.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iit.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