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洋湖再生水厂(三期)项目已由长沙市发改委以湘新发改投[2019]7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单位为湖南先导洋湖再生水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可研、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4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工程费用约3.5亿元。
2.5设计周期(含可研):180日历天(周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包括洋湖再生水厂(三期)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含批复)、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批复)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相关配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咨询单位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2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年 7 月 15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