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两中心”项目一期(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2016]149号、永发改审[2018]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为3500万元(最终以市财政评审为准),包括智能政务服务系统、IBMS智能化集成管理系统、楼宇安全系统、楼宇设备自动化系统、通信网络系统及协调指挥中心、12345呼叫中心、政府网站访谈室、多媒体会议室等的智能化建设(不含预留预埋及综合桥架工程)。
2.5 工期要求: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完毕(包括系统调试及试运行)且竣工验收合格,各子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文件要求的验收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保修期限为3年,核心产品保修期为6年。
2.8 缺陷责任期:36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10 招标范围:永州市“两中心”项目一期(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建设,包括智能政务服务系统、IBMS智能化集成管理系统、楼宇安全系统、楼宇设备自动化系统、通信网络系统及协调指挥中心、12345呼叫中心、政府网站访谈室、多媒体会议室等智能化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3拟任的
3.4拟任的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2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3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应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网( )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8月09日09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