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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高新金锂公租房(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乡高新金锂公租房(人才公寓)项目已由长沙市宁乡市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高)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高新金锂公租房(人才公寓)项目已由长沙市宁乡市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宁(高)发改[2018]2号文、宁(高)发改[2018]4号文、宁(高)发改[2018]7号文、宁发改审[2019]1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乡同创建设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工程

2.3项目概况:新建公租房人才公寓4栋48960、公租房住宅6栋42200、商业配套2840、物管用房500、社区配套用房1400,以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土建、装修、给排水、电气、弱电、消防、暖通等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25000㎡,建安工程投资估算:约41060.14万元。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为341.676万元。

2.4总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660日历天,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开始计算,至项目正常投产运营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设计优化服务: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勘察及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针对设计单位完成的工程勘察及设计方案进行比选以及对设计成果进行优化,必要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行业内权威专家进行评审。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施工方案,设备选型,材料构件的选型提出优化建议,明确优化目标任务,节约建设资金,提升性价比,缩短建设工期。

监理服务:实施监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严格把控材料规格和现场成本,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造价咨询服务: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项目概算审核、编制工程预算及结算初审、做出指标分析,并在施工阶段现场跟踪审核,包括进度款支付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估和审核、索赔及反索赔造价咨询、台账动态成本的控制、编制各类投资进度、咨询合同规定的其他造价咨询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的所有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须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3.1.2.1设计类: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2造价类: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3.1.2.3监理类: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1.2.4投标人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 项目管理机构资格要求:

拟任

拟任设计咨询负责人具有下列资质: 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不得有在监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注:以上人员配备不得重复。如为联合体投标,拟任

3.1.6财务要求:

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018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1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项目的设计或监理或造价入围业绩。如果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相应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 造价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716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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