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汨罗市友谊河治污防洪综合治理消防应急抢险道路工程已由汨发改审[2018]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3、规 模:友谊河治污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南从鲁师坝南270米起,北至友谊河汨罗江出口,途经罗城路、荣家路、人民路、建设路、山塘路、汨罗江大道,全长3.6公里,现状河床宽度20米,开口宽度38米(两堤之间),现状两侧堤防路面宽度5-7米,规划控制宽度80-130米。设计包括:交通工程、消防通道工程、排水排污管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等内容。本次招标金额约为1792.44万元。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7、招标范围:汨罗市友谊河治污防洪综合治理消防应急抢险道路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防洪抢险工程(市政类)施工业绩;
4、投标人的
5、拟任本次投标的
6、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由汨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投标人在本地区无围标、串标、挂靠的行为证明;本项目严禁违标串标行为,严重打击挂靠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上报湖南省住建厅予以重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且三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接任何项目。
10、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8月9日12: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