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图书信息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精装修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图书信息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精装修设计项目(第二次) 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6]4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现场施工配合服务期:从中标人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7 招标范围: 包括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图书信息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精装修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9 其 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资格。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 / 。
3. 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投标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7月18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