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采购与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行审【2016】97号文和娄发改工【2016】3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2.2建设
2.3规 模:本工程由娄底市创业投资集团 开发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娄底市湘阳街与白塘路交汇处。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38160.18m2,地下建筑面积:15309.33m2。建筑层数:地下2层,地上24层。建筑高度 99.15m(室外地坪至大屋面结构标高)。裙楼1~3层空调冷、热源由风冷热泵模块机组提供,外机在裙楼楼顶。塔楼4~24层采用直流变速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每层设2个独立的空调系统,冷热源均由多联机系统提供,4、5层空调室外机设置在裙楼屋顶,6~18层空调室外机均设置在本层的空调平台上。19~24层空调室外机设置在塔楼屋顶。塔楼每层选用2台吊顶式全新风处理机组,冷热源均由楼层对应的多联机系统室外机提供。(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 90 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5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其中:
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设备、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材料。
服务:提供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拟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2.6质保期: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日起计算,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的时间且最低不少于18个月。
2.6保修要求: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有资质的售后服务机构进行质保和维保、运营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
2.7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娄底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工程,主要内容包含:空调室外主机机组、空调室内机组、新风系统机组、风管、水管及相应配套设备、零配件和辅助材料等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制作和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即至少包括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
3.9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资格要求:非货物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空调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I)” 和娄建发[2019]41号。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承诺方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代理公司负责查验并保管投标保证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第四节投标保证承诺格式内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8 月 9 日 09 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