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一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在水一方建设项目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备[2019]1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门县宝峰建设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
2.3 建设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项目总用地22142平方米(约33.21亩),项目净总用地16754平方米(约25.13亩),总建筑面积57793.2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37930.52平方米,商业建筑9152.03平方米,地下建筑11242.61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物业及社区)323.94平方米,建筑密度27.9%,绿地率32.42%,容积率2.78,设停车位379个(地下304个),项目由高层住宅、商业、服务用房与社区配套组成,总户数约267户。
2.5 计划工期: 600天(含设计)
2.6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预算编制)、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3.4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且无在建工程;2019年1月-2019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其中: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施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格式按附件要求),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保证金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6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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