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局调控中心自动化通信技改、修理项目(含抢修)施工及维保(A 、B1、B2类项目)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关局调控中心自动化通信技改、修理项目(含抢修)施工及维保(A 、B1、B2类项目)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50341)已由广东以广电财〔2018〕151号《关于下达2019年供电成本预算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韶关 ,建设资金为省级公司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韶关局调控中心自动化通信技改、修理项目(含抢修)施工及维保(A 、B1、B2类项目)框架招标。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广东韶关局调控中心自动化通信技改、修理项目(含抢修)施工及维保(A 、B1、B2类项目),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 | 发包预算价 (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韶关局调控中心自动化通信技改、修理项目(含抢修)施工及维保(A 、B1、B2类项目)框架招标 | 韶关局调控中心自动化通信技改、修理项目(含抢修)施工及维保(A 、B1、B2类项目)框架招标 | 463.12 | 100 | 200 |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
(4)资信要求: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须无行贿记录,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广东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网()公示信息截图。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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