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骏豪小学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6〕7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单位长沙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总建筑面积21444.32m2,其中1#、2#、3#教学楼9122.47m2;4#综合楼5466.24m2,5#学生食堂兼风雨操场3690.61m2,以及门卫80m2等。主要建设内容:土建、装饰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管网、电气、消防及学校红线范围内相关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以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4 工程造价:88649127.29元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长沙县骏豪小学建设项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长沙县投评中心评审的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400万元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7月22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