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湖南省衡州监狱改扩建项目外电工程 已由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15] 57号、衡发改投[2015] 100号和湘发改投资【2015】8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土地置换方式自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叁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2月-2019年7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4)技术负责
(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6日16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