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集团股份 2×150MW机组
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整改完善工程烟囱防腐子项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川集团股份 2×150MW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整改完善工程烟囱防腐子项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2.2项目建设概况: 金川集团股份 热电 2×150MW机组原烟囱为单筒混凝土烟囱,两台机组共用一座烟囱,烟囱高210米,属于高耸构造物。2018年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烟囱采用脱硫塔顶直排烟囱,改造后存在烟雨较大问题,本次拟恢复利用原混凝土烟囱。需对2×150MW机组原210米混凝土烟囱防腐 ,满足机组环保达标、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金川集团股份 热电 2×150MW机组原210米混凝土烟囱防腐施工 ,包工包料,满足机组环保达标、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金川集团股份 2×150MW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整改完善工程烟囱防腐子项工程范围,详见《金川集团股份 2×150MW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整改完善工程烟囱防腐子项工程技术要求》。 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4项目总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20日,绝对工期6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 3.1.1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近三年 财务审计报告。 3.1.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火电机组烟囱防腐项目业绩 ,并正常运行。具体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表或质量检验评定表等中的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不曾被列入不诚信记录或在任何合同中未出现违约或被逐。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 3.1.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职业资质证书 ,5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在2019年1月 至2019年12月期间无在建工程。 3.1.6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在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期间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1.7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项目五大技术人员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7月22日至2019年 7月 2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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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