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设备招标-2019 年 8 月丰都新能源 项目-招标三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横梁风电场工程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信设备采购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若推迟供货以书面通知为准)其他:
(如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1.2投标人所供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 5 年以上相应通信设备及其附属设 备等的设计、制造经验。
3.1.1.3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 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
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 标段不予授标。3.1.2.1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须具有 3 个及以上 5 万 kW 级别或以上发电工 程供货业绩,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选后不履 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近五年 内须具有至少 2 个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稳定运行 2 年以上的运营 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华为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或 技术支持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站客服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7 月 23 日至 2019 年 8 月 2 日 17:00。
1)招标文件发售、
2)购标结果以中国集团公司 为准。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 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 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告知客服人 员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8 月 13 日上
午 10:00。
5.2送达
5.3
开标以中国集团公司 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5.4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集团公司 (网
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6. 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 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 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 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 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联系人:李工 手机:13632 332 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入网联系请点击
待遇的;
4. 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 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 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 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 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 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 泄露已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 投标的;
2.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
5. 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
中国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 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 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
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 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 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