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谢家堰水厂改扩建工程(EPC)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谢家堰水厂改扩建工程(EPC)施工监理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9]0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津市市自来水 ,资金来源自建设单位筹资,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ZJZB201908(J)
2.2工程
2.3建设取水工程主要包括新建规模为1.0×104m³/d的取水工程和两根D426×10长约4.0km的原水输水管线,从毛里湖取水;净水工程主要包括在现有谢家堰水厂厂区内新建规模为1.0×104m³/d的常规水处理系统,现状加药间改造,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管线、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工程。
2.5工程概算:工程费用约¥5942万元。
2.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共计1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个月,缺陷责任监理服务期12个月)。
2.7招标范围:包括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5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6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项目证明。
3.7投标人应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