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已由镇政发[2019]7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筹措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镇原县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湖水域及重要水利工程,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等的划定工作。具体为蒲河、茹河、洪河、交口河4条河流;太阳池、白马池、翟池3处池湫和吴家沟、西杨2座水库进行划界确权。
2.2招标范围:对蒲河、茹河、洪河、交口河4条河流,太阳池、白马池、翟池3处池湫和吴家沟、西杨2座水库进行1:2000 地籍测绘、划界确权工作底图、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建设数据库,界桩、界碑制作及安装;明确河湖水域保护范围。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 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承担过不少于2项类似的工程任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地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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