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绿色低碳水电铝加工一体化鹤庆项目(二期)500KA系列168台电解槽烟气净化系统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本项目共设置2套烟气净化系统。本系统要求采用高效电解烟气净化技术,净化系统配置于两栋预焙槽厂房之间60m的空地上,所处环境空气中含微量氧化铝粉尘,强磁场。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加工一体化鹤庆项目烟气净化(二期)
本项目共设置2套烟气净化系统。本系统要求采用高效电解烟气净化技术,净化系统配置于两栋预焙槽厂房之间60m的空地上,所处环境空气中含微量氧化铝粉尘,强磁场。
排放、消耗指标要求: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值 |
1 |
烟囱出口含尘浓度 |
mg/m3 |
≤10 |
2 |
烟囱出口含氟浓度 |
mg/m3 |
≤1.5 |
3 |
氟化盐单耗 |
Kg/t-Al |
≤1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绿色低碳水电铝加工一体化鹤庆项目烟气净化(二期)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安装资质;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应具有相应的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2013年至今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项新建500KA及以上电解系列烟气净化类似的生产类似的生产或销售业绩,提供业绩扫描件(提供合同或业绩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检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能力, 2016年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且近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承诺遵守招标人相关安全环保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07-24 09:00——2019-08-01 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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