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9年7月25日
采购编号:开行闽集采【2019】13号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或“国家开发银行”或“开行”)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聘请税务师事务所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项目概述:为更加规范税收管理工作,拟聘请一家税务师事务所负责分行日常税收业务指导和出具税务局认可的审计报告,费用预算18万元。
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通用条件证明文件:
(1)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也可仅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足以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2)供应商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承诺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出具未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的相关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出具相关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承诺未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同时参加磋商(组成联合体磋商的除外),并且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承诺不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供应商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1)依法注册在福建省内法人单位,且具有省级或以上税务师协会授予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
(2)供应商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复印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
(1) 领取时间: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1日,9: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现场文件领取
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8月5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特别说明:应答文件必须由应答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表)当面送达并递交,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和应答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 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派授权代表按要求出席项目采购会议。
8、 采购人: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地 联 系 人:官春艳 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