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大数据中心及运营中心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审[2019]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智城联合信息科技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门卫建筑面积45平方米。共建设机柜共 2000 架(可扩容至 2650 架),每个机架 4kW。
2.4项目投资: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投资约24000.00万元(初步设计概算)
2.5监理服务范围:湘潭市大数据中心及运营中心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
2.7 施工工期:约540日历天。
2.8 监理服务期:约1270日历天(包括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综合监理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监理员 2 人。(投标时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且投标配备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湘潭地区同时担任不超过2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人员不得有在监或在建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监理员的配备)。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3.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在湘潭地区同时任三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函)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或在建项目。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1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3.6.2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按照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承诺采用投标承诺书的形式,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递交,如未按要求递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承诺)。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7月25日~2019年7月31日17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