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城东一号安置区销售代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ZB-19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城区城东一号安置区销售代理项目已由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鹤城区城东一号安置区销售代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城东一号安置区位于卢林路以东、太平溪以南、船林路以西、石门路以北区域,占地面积70.9亩,于2013年启动项目,同年10月开工建设,共5栋房屋,建筑总面积13.28万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其中:住宅726套94083.96平方米;商业面积11191.6平方米(4、5号楼1-3层);地下室面积共计27455.3平方米,车位673个(不含地上公共停车位77个)。截至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办理了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详见附件),已具备销售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4月-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4月-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采购网( )等网站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无任何不良记录,并提交截图证明。
3.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应包含房地产销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4.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4.3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