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项目经理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扩能改造工程EMZQ-11标位于凉山州境内,线路跨一市一县,始于冕宁县,终于西昌市,经过漫水湾镇、月华乡、琅环乡、礼州镇、樟木箐乡、安宁镇以及16个自然村。本标起点桩号:DK392+825.24,终点桩号:DK422+376.49,线路长度29.643Km。主要建筑物为包括:隧道7座、特大桥6座、大桥6座、中桥6座、框构小桥1座、站场1座、盖板涵4座、框架涵48座。其中路基全长13.635km,桥梁全长12.823km,隧道全长3.182km。本项目共设立两座拌合站,一号拌合站位于冕宁县沙坝镇霸王塘村,二号拌合站位于西昌市兴胜乡花庄村。。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项目经理部所需水泥。。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P.O 42.5 | 47000 | 低碱 |
| 2 | 合计 | 47000 |
6.3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厂家需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注联 系 人:李工 手机:136 8323 3285 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入网联系请点击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2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