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HGF2019-ZBXXT-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桥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湘潭市岳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基【2019】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市岳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内容:1.龟塘坡路提质改造;2.大桥社区服务用房周边道路改造;3.大桥社区公共服务停车场改造;4.东湖安置区周边通道改造;5.大桥社区供水加压改造;6.其它(包括垃圾中转站修缮、公厕修缮、挡土墙拆除重建)。
2.4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期两年)。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2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5.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5.4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四、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7月 29 日 ~ 2019年 8 月 2 日17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