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
现将投标人对东安县高铁新区整体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一期路网绕城南路东安东站至御江路段、凤凰路、宜安路、御江路南延段、娥皇路西延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提出的疑问进行回复,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P113(九)1-1主要人员简历表(施工)处,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如若施工负责人无职称,是否可以不附职称证。如有,施工负责人职称证开标是否需要提供原件?
答:本项目已取消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职称要求,不需要提供原件。
2、招标文件P103授权委托书是单独委托格式,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是否可以自行修改委托格式,修改成共同签署,共同委托。
答:可以修改成共同签署、共同委托的格式。
3、文件要求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问题写承诺书,是否表示九大员暂时不需配置。
答:是。
日期:2019年7月29日